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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
信件编号:
20073161010001
来信时间:
2020-07-30 17:55:25
信件类型:
收养登记
姓名:
江彦莹
内容:
把孩子送给别人领养的合法手续和要求是什么(电话无人接听)
回复单位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20-07-31 17:47:35
回复内容
尊敬网友:您好!现就您咨询收养登记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收养法》规定,生父母须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才符合送养条件。具体业务请到小孩户籍所在地区县民政局办理。联系人:吴伟峰 ,联系电话:0559—2355260 黄山市民政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