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006-00087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20-06-04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0-06-08
生效日期: 2020年6月4日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民福函〔2020〕6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11:08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实施方案》(皖民务函〔2020〕129号)要求,现制定如下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宣传儿童关爱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对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引导儿童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促和指导等工作;引导儿童主任提升业务素质和关爱服务技能,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集中宣讲时间为2019年6月初-2021年6月底。从2021年7月开始,宣讲活动转为各地常态化工作。

三、宣讲对象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村(居)儿童主任等。其中,村(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人数在20人以下的,要扩大到全体儿童及其监护人,其他村(居)有条件的可以扩大到全体儿童及其监护人。

四、宣讲内容

重点突出以下五个专题,一是法规政策专题。要加强对《民法总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好《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黄山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文件解读,促进宣讲对象知晓法律、了解政策。二是家庭监护专题。引导农村留守儿童、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以及其他困境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一步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儿童的有效监护。三是儿童安全自护专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的宣讲,教育引导儿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自我保护技能,提高自我判断危险能力。四是亲情沟通专题。宣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沟通交流方式方法,加强亲情关爱。五是工作履职专题。按照民政部印发《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和省级《儿童主任服务规范》,宣讲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儿童主任落实工作职责,切实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的救助保护机制,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五、宣讲形式

主要采取集中宣讲的形式进行,对偏远山区、儿童较少的村(居)可采取上门宣讲、联合宣讲等方式进行。集中宣讲要采取就近、就便、就简的原则,依托村(居)民会议室、儿童之家、广场等场所进行。

六、宣讲组织

黄山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宣讲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为各地培训提供支持保障。各区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宣讲主题,制定宣讲方案,定期进行调度和指导。市民政部门有关职能科室、机构,要分别选择不少于1个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并做好持续跟踪问效。区县民政部门应选择不少于1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的村(居)开展至少1次示范宣讲活动,并邀请部分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参加观摩。

乡镇(街道办事处)儿童督导员要至少选择一个村(居)开展集中宣讲,村(居)儿童主任要负责对本村(居)开展不少于1次集中宣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通过召开村(居)民会议、村(居)广播、村(社区)宣传栏等形式,在寒暑期等重点时段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在校住宿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由区县民政部门协调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负责组织不少于1次集中宣讲。

七、活动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政策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握好“六一”国际儿童节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抓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良好时间契机,把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宣传宣讲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的基础工作抓实抓细,不断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监护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各区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村(居)参与宣讲活动,确保宣讲活动取得实效。要创新宣讲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机构开展宣讲活动。

二是要做好师资培训。各区县民政部门要遴选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五老”队伍、村(社区)妇联主席、村(居)儿童主任等组成宣讲团队,并邀请教育、公安、司法、团委、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同志参加。要充分发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此次宣讲活动中“主力军”作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其宣讲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组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讲前培训,对相关政策法规、保障标准、关爱技能等宣讲内容进行集中辅导;宣讲活动过程中,要组织大家研讨交流宣讲心得、分享宣讲经验;要组织观看民政部录制的示范课视频,学习宣讲技巧和方法。

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各地要充分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领导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综合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把家庭监护、父母履责等纳入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内容。要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指导学校加强儿童安全自护教育,开展假期安全专题宣讲,充分借助家长会等有效载体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利用法制校长平台,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安全教育。要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组织沟通,把政策宣讲与“七彩假期”志愿服务项目、“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把爱带回家”特别行动等品牌项目相结合。

四是要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收集整理宣讲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协同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直观、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要丰富宣讲内容,开展特点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规政策宣讲活动。要注意发挥宣传部门、精神文明办等相关部门的协同作用,形成宣传工作合力。市民政局将各地具有示范推动作用的经验做法及时向省民政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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