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征集时间:[ 2022-02-10 00:00 ] 至 [ 2022-03-15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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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2-03-16 18:07我局2022年2月10日将《黄山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3月15日共收到修改意见6份。其中,黟县民政局建议将“……2022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所以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服务为主的县级供养机构”修改为“2022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设立1所以满足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服务为主的集中照护场所。”因此表述为省级表述,未予以采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建议在“强化信息化智慧化支持“中责任单位增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予以采纳。市医疗保障局建议在“强化老年人支付能力”中删除“……积极探索开展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先行试点”,予以采纳。市教育局建议在“强化人才支撑”中责任单位增加“黄山学院、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健康职业学院。”因此表述为省级表述,未予以采纳。市银保监局建议在“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中“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删除“继续”一词,因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实施多年,该建议未采纳。市发改委建议在“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中“……继续选择部分区县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修改为“选择1个区开展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予以采纳。以上意见共采纳3条。
黄山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