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征集时间:[ 2023-04-14 00:00 ] 至 [ 2023-05-14 00:00 ] 状态:已结束

根据市政府《对照学习沪苏浙城市黄山市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2023年100项创新性工作落实到位,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徽帮你”,制定了《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征集时间

2023年4月14日至5月14日。

二、征集渠道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黄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邮政编码:245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2.电邮方式。将书面意见邮至hssmzjbgs@126.com

3.网站征集。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55354   联系人:黄山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程思昱。

四、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对照学习沪苏浙城市黄山市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推动我市2023年100项创新性工作落实到位,推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牵头起草制定了《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您”工作实施方案》。

(二)起草目的

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机制,实现全市区域范围内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事项和特殊群体救助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应救尽救、无盲区、全覆盖”,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起草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便民导向,统筹救助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起草过程

4月上旬,征求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和各区县民政局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实施方案(修改稿)》。召开全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座谈会,根据修改意见完善后,形成本《方案》。联合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

(五)工作目标

实现全市区域范围内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事项和特殊群体救助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应救尽救、无盲区、全覆盖”。

(六)主要内容

主体内容为梳理归集“两类事项”、健全打造“两个机制”。梳理归集两类事项包括,社会救助事项,即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特殊群体救助事项,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健全打造“两个机制”包括,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社会救助对象信息数据共享,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智能筛选、精准识别,民政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通过“黄山市一体化数据管理平台”,每月共享上月在册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救助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各联办单位,各联办单位将转办的协同救助结果通过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进行反馈;合力打造“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工作机制,建立一窗对外、信息共享、分工负责、部门协作、整体服务的工作协同机制。各联办部门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社会救助“徽帮您”服务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五、意见稿正文

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市政府《对照学习沪苏浙城市黄山市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2023年100项创新性工作落实到位,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社会救助“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徽帮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部署,突出便民导向,统筹救助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

实现全市区域范围内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事项和特殊群体救助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社会救助“应救尽救、无盲区、全覆盖”。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联办事项清单

梳理归集社会救助和特殊群体救助两类事项:

1.社会救助事项。最低生活保障认定、特困人员供养认定、最低生活保障边缘认定、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自然灾害救助。

2.特殊群体救助事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二)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1.线下数据共享。每月3日前将在册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救助对象,以及上月新增、注销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救助对象信息通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联系群”共享给各联办单位,各联办单位将救助结果通过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2.线上数据共享。打通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同各联办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数据壁垒,加快社会救助对象的信息数据共享,实现社会救助事项智能筛选、精准识别。市数据资源局协调并督促市有关救助部门,加快实现救助业务信息数据共享,打通部门部门(单位)间的数据壁垒,实现初步的业务交换。

(三)合力打造“一次申请、分类救助”工作机制

建立一窗对外、信息共享、分工负责、部门协作、整体服务的工作协同机制。各联办部门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社会救助“徽帮你”服务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各区县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本地本部门社会救助“徽帮你”办理流程,配套编制具体办事指南、申请表,提供“徽帮你”服务。

三、社会救助“徽帮你”服务流程

(一)申请渠道

1.网上申请。困难群众可通过皖事通“皖救一点通”或黄山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民政业务-社会救助”上传身份证并登记相关信息,提交救助申请。申请对象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需要申请的救助事项。

2.现场(线下)申请。在政务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后,通过社会救助“徽帮你”实现数据流转和部门联办,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申请对象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需要申请的救助事项。

(二)部门联办

民政部门通过对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将救助对象的行政区划、姓名、身份证号码、救助类别、保障人口、保障金额、救助日期、救助证编号等信息共享给各联办单位。各联办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主动、及时开展救助服务。

(三)结果反馈

各联办单位通过线下或依托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联办,转办信息完成后,救助结果信息通过线下或线上反馈到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救助“徽帮你”。要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要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要有明确的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共同推动方案落实。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社会救助“徽帮你”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救助便民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各地要加强专项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要加强对基层村(社区)干部和救助事项专职办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明确自身职责,掌握相关业务知识,随时协助困难群众办理救助业务。要做好社会救助“徽帮你”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群众了解救助便民服务新办法。

(三)加强技术支撑。各部门要根据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业务系统建设、对接和数据信息归集工作,持续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5-15 08:59

我局2023年4月14日将《黄山市推行社会救助“徽帮你”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5月14日共收到修改意见6份。其中,市医疗保障局提出“争取在省级层面实现数据共享”“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资助,并及时将办结信息反馈至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2条意见。市人社局提出将申请表中“开户银行”改为“社会保障卡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改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等2条意见。市残联提出将残联部门职责修改为“负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及残疾人信息数据共享,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的残疾状况开展审核”1条意见。市数据局提出将“各联办单位将救助结果通过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改为“通过黄山市一体化数据管理平台推送至黄山市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1条意见。以上意见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