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黄山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征集时间:[ 2023-08-07 00:00 ] 至 [ 2023-09-07 00:00 ] 状态:已结束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9-11 17:10

我局2023年8月7日将《黄山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9月7日共收到9家单位和个人提出的修改意见25条,共采纳23条,未采纳2条。其中休宁县民政局建议增加地名命名更名预命名程序,从简便流程优化营商环境考虑不予采纳。市财政局建议删除“第九条(九)财政、农业、林业、水务、经信、旅游、环境保护、邮政管理、新闻出版、文化、档案管理及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名管理相关工作”中的财政。第十一条下列地名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修改为“第十一条 民政部门统筹资金用于地名管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经费。”地名管理是政府公共管理,经费应公共财政保障,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