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四措并举 健全城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以来,黄山市不断创新方法,在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同时,不断建立健全城市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
提高保障水平,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线。2022年以来,全市累计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2716人次,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641.6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5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2%;累计保障城市特困供养人员942人次,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72.4万元,照料护理保障金5.1万元。对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过大的低收入家庭,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刚性支出的自负部分。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有457名因病支出型贫困人员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
扩大救助范围,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政策措施予以保障。对实现就业的低收入对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进行适当的就业成本豁免。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或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先行救助”,确保做到应救尽救。
推进资源整合,加大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力度。整合人社、医保、住建、教育、应急等部门信息,依托黄山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实时搜集、主动监测低收入人口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的社会救助范围。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畅通困难群众求助渠道。充分发挥社区社会救助服务站作用,发动社会救助协理员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方式,了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基本情况,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坚持创业带动,促进困难群众充分高质量就业。拓宽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对象范围,鼓励、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打造“三公里”就业圈。大力支持灵活就业、新形态就业等就业形式。开发2100个公益性岗位和800个疫情防控员、网格信息员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为更多就业转失业、未能外出务工就业、因疫等原因返乡劳动者提供更多临时性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