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通知,对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提标。提标后,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10元提高至1700元,月增长190元,增幅为12.58%。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300元,月增长200元,增幅为18.18%。新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