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强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困难群众的生活更暖心、更舒心。
在保障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方面,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低保对象31259人,支出保障金1.37亿元。保障特困供养人员9052人,支出保障金6849.89万元、照料护理补贴967.8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83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01.71万元。在保障低收入老年人群体方面,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 9924名低收入老年人累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154.1万元,为61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托养服务。完成 89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在保障困境儿童方面,及时足额发放生活费和助学金,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96人,发放保障金399.48万元。为68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助学金37.1万元。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服务项目8个,投入资金达44.2万元。为1502名困境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在保障困难残疾人方面,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6元,保障困难残疾人17956人,发放补贴1388.6万元。保障重度残疾人24044人,发放补贴1861.4万元。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按照“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实施分类救助,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9人次,支出资金183.6万元。在发挥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作用方面,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753家,覆盖率100%。94家互助社发挥了作用,有效发挥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合力。在慈善救助方面,洪涝灾害期间,市慈善协会拨付抗洪救灾捐赠资金 126万余元、棉被200床,及时为受灾困难群众送去关爱。1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抗洪救灾,捐赠物资100余万元,出动救援车辆70台次、志愿服务队员300余人次,转移群众7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