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提高城乡分散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为了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提高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祁门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决定提高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4年7月起,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提高特困人员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确定,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提高后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277元(其中:财政补助 1177 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988元(其中:财政补助888元)。
根据最新提标要求,这次提标后实现救助补助标准统一,进一步体现救助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