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公益微创投助力社会组织规范化发展的创新引擎

发布日期:2025-08-12 14:59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的成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近年来,屯溪区民政局以持续实施“公益微创投”活动为抓手,鼓励社会组织申报小额创投项目,通过“干中学”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以小见大,释放公益“大能量”

屯溪区民政局自2022年起,依托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施公益微创投活动,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两届,落地实施了20余个贴近民生需求的服务项目,涵盖老人、儿童、残疾人、社区治理等多个领域。这些项目虽然金额不大,但“小项目”却释放出了“大能量”,有效回应了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各社会组织立足于专业服务,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构建了全面而精准的社会服务体系。这一体系涵盖了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及家庭等多个层面。在老年人服务方面,社会组织呈现出差异化的服务策略:比如针对经济困难和独居高龄老年人,阜上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供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等基础性服务;对于低龄老年人,稽灵山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则注重其社会参与和价值实现,通过文化娱乐、社区治理等活动,帮助老人更好地适应老年生活。这些服务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实际困难,还通过老少互助、趣味体育和防诈骗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增强了其幸福感和获得感。儿童服务领域则从“童食健康”食品安全科普到“与爱童行 假期护苗”社区服务,再到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社会组织全方位守护儿童成长。公益创投项目始终以关爱儿童身心健康为己任,帮助儿童提升心理素质,更好地应对生活压力。在残疾人关爱服务中,社会组织不仅关注残疾人本身,还特别重视残疾人照料者的需求,通过提供“喘息服务”缓解照料压力。通过组织社区活动,促进残疾人与社区居民的互动交流,有效推动了残疾人的社会融入。婚姻家庭服务方面,社会组织通过“良好家风”和“昱见美满”幸福家庭守护等项目,深入探讨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为家庭和谐发展提供专业支持。这些微创投项目立足社区实际,以创新的服务模式满足了居民需求,取得了显著的服务成效和社会影响。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社会组织积极整合资源、精准发力,让“微项目”发挥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大作用。

二、赋能增能,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成长

公益微创投不仅直接催生出了一批长效能惠及民生的服务项目,更重要的是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作为一种“以小搏大”的实施机制,微创投通过小额度、广覆盖的资金支持,鼓励更多初创或小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在实践中提升自身能力。屯溪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微创投项目提供了全过程专业督导,从项目申报辅导,到协助服务方案设计,再到过程督导,帮助参与项目的社会组织学会规范化的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服务管理和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在两届微创投活动中,规范化管理的理念被有机融入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有效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健康成长。

通过参与微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在多个方面获得了显著提升。一是项目运作能力明显增强。从项目设计、需求调研到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社会组织在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经验,学会了如何打造品牌化、专业化的服务项目。二是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严格的资金监管和专家指导下,社会组织强化了预算编制、收支管理和合规使用意识,确保每一笔资助都用在刀刃上。三是组织规范化程度稳步提升。在孵化基地的督导下,许多社会组织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明确了组织与社区的关系定位,确保组织事务和财务的独立性,为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正如长期从事社会组织研究与服务实践的专家,黄山学院社会学博士郭宏斌所言:“用项目助推组织发展,让组织用好项目提升能力”,微创投搭建了项目实践与组织成长的良性互动平台。

公益微创投的长远意义还体现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上。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机制,微创投营造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环境,激励社会组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能力。同时,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体现了“政府搭台、社会唱戏”的治理理念,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信力也得到提高,吸引了更多社会资源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可以说,公益微创投不仅“授人以鱼”,更“授人以渔”,为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活力。

公益微创投作为一项创新举措,在屯溪区的实践中交出了亮眼的答卷。一个个惠及群众的民生项目落地见效,一家家社会组织在历练中成长壮大。展望未来,随着公益微创投机制的持续深化,我们有理由相信,会有更多社会组织加入到基层治理的行列中来,以更专业、更规范的服务回应群众关切。公益微创投这一“小引擎”,必将持续释放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组织发展的“大能量”,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