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5月2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9月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先后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等各类会议6次。及时印发并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和局党组书记的表态发言。市民政局整改办每周调度1次整改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组织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和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调度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对市委书记凌云重点指出的3个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黄民组〔2022〕16号)。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类意见细化分解,形成125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承办人、整改时限和预期整改成效,实行挂账销号管理。
(三)扎实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根源,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做到把自己摆进去,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和成员共查找剖析存在问题102个,坚持以上率下,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民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目前已制定修订各项制度15个,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以制度化建设推动整改长效化。
二、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问题,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
1、(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研究创新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四个第一”学习对标制度,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2022年9月以来,共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集体学习5次。二是制定印发《市民政局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赋予我局的工作任务、上级关注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督查督办。三是提请市政府召开全市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专题会议。根据专题会议要求,成立了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目前已全面完成非区域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移交工作。四是在充分了解省内其他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文件,目前我市孤儿保障标准排名列全省第三。五是结合实施2022年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建设老年食堂或助餐点142个,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00余万元。2022年四季度我市老年助餐服务满意度列全省第一。我市被推荐为2022年度全省养老服务领域省级督查激励对象。
2、针对低保保障标准偏低,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2)保障水平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提请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关于调整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六十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此次提标后,我市农村低保标准列全省第四,城市低保标准列全省第六,增幅均列全省第一。二是密切关注物价变动情况,2022年7-10月份连续四个月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每人30元的标准为困难群众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
(3)精准识别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市低收入口动态监测平台已与教育、住建、卫健、医保、应急、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基本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并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接,进一步提高了识别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二是在前期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各区县对家庭收入和财产超标的低保家庭进行了分类梳理和重点核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交叉检查,督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
(4)公示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有关区县民政局按照低保长期末端公示的要求,分别将低保家庭相关信息在区县民政部门网站和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二是市民政局按照低保操作规程和政务公开要求,不定期对县级民政部门网上长期末端公示以及对乡镇(街道)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公示栏长期末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2022年10月25日至11月10日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低保长期末端公示制度执行情况交叉检查。三是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救助末端长期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公示对象、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公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明确要求。
(5)“优亲厚友”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各区县已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获得低保备案登记表》的22名对象开展了全面核查。经核查,未发现优亲厚友现象。二是联合市财政局重新修订《黄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区县民政局应当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并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防止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三是严格按照《黄山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中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度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备案。
3、针对养老服务供给水平不高,保障力度不够问题。
(6)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4.83%,已超过省定50%的目标。二是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全市已完成护理员培训人数1129人次,超额完成省定940人次的培训任务。三是每半个月对接省民政厅一次,确保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7)农村敬老院保障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黟县撤并管护力量不足、供养人员稀少、设施不完备的农村特困供养机构5家,转型升级3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正积极推进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祁门县撤并2家,转型升级1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并已实现社会化运营;徽州区将5家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升了该区养老服务质量。二是加强对区县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目前,黄山区已成功申请专项债项目,对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照护功能;歙县与第一护理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了运营管理特困供养机构合作协议;黟县已与静安养亲苑签订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运营合同;祁门县金字牌镇敬老院已实现社会化运营。三是市本级于2022年11月14日-16日举办全市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共53人,主要为全市社会福利院、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
(8)社会化养老工作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民生工程宣传、养老防诈骗知识宣传等契机,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宣传20余次,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二是积极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双招双引”,与安徽福康通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在建设康复护理医院、进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与交流,目前已在我市注册成立黄山福康通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增备案黄山圣天地颐养公馆床位47张、黄山昌仁长者颐养中心床位250张,不断提高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比例。三是督促黟县民政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指导黟县养亲苑养老服务中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入住率不高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将黟县养亲苑养老服务中心申报加入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库的材料报送至上海主办方,后续将持续跟进。
4.针对基本社会服务尚有短板,殡葬事业改革推进缓慢问题。
(9)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迟缓。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5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屯溪区、徽州区城市公益性公墓选址方案,建设资金问题也已解决。二是2022年10月14日、11月16日两次召开全市工作调度会,压实工作责任,加快建设进度。目前,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黄山区、黟县、休宁县已建成,屯溪区、徽州区、歙县、祁门县已开工建设。
(10)“青山白化”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黄山市巩固和深化“活人墓”等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各区县民政局做好硬化大墓等违建设施摸排整治,定期上报进展情况。二是印发《关于做好中元节期间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中元节期间开展禁烧专项整治和文明祭祀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鲜花换纸钱”等活动。三是在屯溪区、徽州区推行使用卧碑,严格控制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碑高度等标准,提升节地生态葬供给能力。
(11)殡葬行业管办不分。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屯溪区殡管所与市殡仪馆合署办公问题整改的通知》,督促指导屯溪区民政局落实整改要求。2022年11月16日,屯溪区民政局上报《关于屯溪区殡葬管理所与黄山市殡仪馆合署办公问题的整改方案》,屯溪区殡葬管理所已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1月18日起其在岗职工回到屯溪区民政局机关办公,12月份起其在岗和退休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实现了管办分离整改目标。
5.针对社会组织服务力度不够,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
(12)年检率逐年下降。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集中约谈会,对未按时参加年检的4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约谈,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宣传,对年检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限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引导社会组织接受年检。二是通过QQ群、微信群、电话对补检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截至2022年10月24日,48家参加约谈的社会组织中已有22家参加年检补检,有6家社会组织拟办理注销登记。三是梳理年检名单,通过市民政局官网进行公告。截止2022年10月底,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355家,实际完成年检工作320家,对35家未年检社会组织进行了调查处理。四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每年按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社会组织活动及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对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采用电话告知、网络联系、集中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接受年检,将年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态化。
(13)3A以上等级占比低。
整改情况:一是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的积极性。举办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辅导班,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活动进行了业务培训。重点对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活动重要意义、评估结果的应用进行了宣传,对有意申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单位进行业务指导。30家市级社会组织参加了培训。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对申报的6家社会组织提交的等级评估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2022年11月16日至29日,会同市财政局、市社科联等多家单位成员组成专家组,对申报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考评。三是加大等级评估成果运用力度。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安徽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每年将等级评估结果通报市直有关单位和部门,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优先获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政府奖励,可以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四是建立长效评估机制。每年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实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品牌社会组织创建活动常态化。
(14)党组织覆盖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推进中共黄山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功能型党支部的通知》,改进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二是赴黄山市农业企业联合会、黄山市行益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实地开展党建指导工作。对具备组建功能性党支部黄山市行益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11月3日批准其设立功能性党支部。对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不断加强工作指导和帮助,对其中已成立的黄山市爱心365公益协会党支部、黄山市山越应急救援中心党支部、黄山市行益社会公益服务中心功能性党支部分别给予4000元和2000元经费补助,以更好地建好阵地,开展党组织活动。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建设。积极指导各区县不断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指导中心建设,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放在社会组织工作最核心位置,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当中,促进社会组织业务与党建工作同培育同发展同提升。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自身建设。用好党建工作指导员,培育好党务工作者,发挥党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成员的党务能力水平。
(15)履行业务主管职责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黄山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召开了换届大会,2022年9月29日完成了法人变更工作。二是经市委组织部批准,黄山市慈善协会已变更法人。三是开展社会团体摸排,对4家到期未换届的社会团体督促进行整改。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阵地管理有不足问题。
(16)理论学习有缺项。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委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反映的党员学习教育理论补学内容进行了部署。二是向各支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补学有关内容的工作提示》,要求各支部对照巡察反馈的理论缺项内容,及时组织补学。三是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等相关内容。
(17)入脑入心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市民政局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定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下步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10月21-28日,局机关、市救助站、市福彩中心支部分别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党员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并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刊登;在局机关、二级机构干部职工中开展意识形态理论知识测试,共有41人参与,合格率100%。三是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有关内容,领会精神实质。
(18)阵地管理有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市民政局官方微博进行更新,并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转发有关新闻报道。二是确定专人负责市民政局官方微博账号日常管理,对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开展“一月一检查”,每周更新相关内容。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四是安排舆情处置工作人员通过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学习相关课程,共组织4人参加学习,人均10个学时。
7.针对内控制度建设不完善,执行不到位问题。
(19)部分制度内容未及时修订。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督管理制度》。二是市福彩中心重新梳理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在日后聘用人员聘用中,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聘用。三是制定印发《市民政局涉密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四是对本单位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进行清理,已整理完毕《市民政局密件销毁文件目录》,进行统一集中销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针对廉政风险意识薄弱,风险点排查不深入问题。
(20)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根据人事变动情况、权责清单调整情况,重新制定了《黄山市民政局廉政风险点》和《黄山市民政局高等级廉政风险点》。二是市救助站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并形成了廉政风险点目录。市福彩中心认真梳理,印发《市福彩中心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三是2022年11月3日,市民政局对市救助站、市徽陵管理处、市福彩中心巡察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就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二级机构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救助站、市福彩中心先后召开干部职工巡察整改专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按要求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21)重大事项不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市福彩中心制定了“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市福彩中心组织学习“三重一大”相关文件,提高认识,确保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22)救助管理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市救助站已对之前救助物品的领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补齐了相关手续。二是已制定《仓库保管员岗位责任制》《物品采购制度》《救助物品申领流程图》《物品采购验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目前已制作并上墙公示。三是对全站工作人员就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进行专题培训。四是全面梳理救助档案,及时补缺补差。
9.针对对群众关切问题重视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23)信访件办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20-2021年共收到信访件38件。其中37件按照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各区县民政局办理。1件要求局有关科室做好后续工作。2022年度收到的21件信访均按规定进行转办。二是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制定印发《市民政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制度》。三是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本级办理信访件由本级负责收集整理信访人反馈材料。四是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流程,印发《关于XX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12个文本,规范信访办理流程。
(24)群众关切问题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我市核对系统已与公安、人社、住建、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基本实现信息共享,且已与20几家银行对接,银行存款和交易流水均可查询,核对的精准度大大提高。二是畅通社会救助服务渠道,对省级及以上信访系统转办的6件反映生活贫困要求给予救助的信访件,及时按信访办理程序要求进行了入户调查和答复;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2件咨询件给予了政策性解答;三是持续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制定《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实施方案》,围绕省民政厅反馈的涉及社会救助领域的184件信访事项,开展了“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活动,已全部办理完毕。
10.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
(25)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黄山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黄山市市级民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准确把握资金使用方向,严格财经纪律。二是加强对往来账款的清理力度。截至2022年10月底,在将应收账款6笔72.6万元清理完毕的基础上,对其他应付款中的8.7万元予以清理,共清理往来款81.3万元。
(26)资金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现金管理,对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2年10月31日,组织财会人员开展现金管理制度培训。加强库存现金管理的执行力度,强化现金管理。三是2022年8月底已将单位库存现金余额降至1万元。
(27)财务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市救助站已规范原始凭证及附件,严格按照财务规范执行报销手续;市福彩中心召开了全体人员会议,就财务报销规范事项进行重申,确保今后按要求规范报销。二是市福彩中心立行立改,补齐误餐费补助发放人员名单,同时对车库租金情况作出说明。三是市救助站在报销时严格按照报销流程进行,严格报销凭证的审核和收集。2022年9月以来,日常报销共77次,均完善报销凭证。
(28)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对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财会人员、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国有资产管理培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局机关对2017年购买的空调4台以及一体机进行补记固定资产;市救助站对采购的办公桌椅等进行补记,做到账实相符。三是通过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学习以及定期进行盘点,强化固定资产的内部监督。四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确定屯溪区南滨江东路新城时代店面对外公开招租。
(29)国有资产租金收入等未上缴。
整改情况:一是市福彩中心已将房屋租金6.3万全额上缴市财政非税账户。二是对局机关和二级机构财务人员及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培训学习。三是根据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经整改,已将市茅山茶场对市殡仪馆的投资分红收益48.9万元和2008年以来收取的“殡改促进费”62.4万元,纳入市徽陵管理处专用资金账户统一管理。资金需要使用时须提出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殡改促进费”从2017年度开始,纳入黄山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统一管理,整改情况已通过验收。
11.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依法依规采购意识淡薄问题。
(30)执行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道路黑化改造等项目已在官网上发布招投标和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今后将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31)落实政府采购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府采购理念,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的事项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未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积极采取询价等方式。二是开展的2022-2023年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和综合责任险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程序进行。
(32)违反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谋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在进行年初预算编制时,提前谋划项目资金安排,确保项目圆满完成。二是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进行付款,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未验收通过的不得提前支付或支付全部款项。志愿服务平台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付款。
12.针对二级机构从严监管不够,违规问题仍有发生问题。
(33)违规发放补充医疗保险金。
整改情况:一是市救助站和市福彩中心已清退补充医疗保险金。以上资金已全部退至各单位账户。二是市救助站、市福彩中心均修订完善了二级机构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34)超标准发放购房补贴。
整改情况:市救助站2名人员2017-2021年超标准发放购房补贴已全部清退到单位账户。
(35)公车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市福彩中心组织学习了公车使用的相关规定,公车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长期坚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车辆加油、充值审批报备程序。二是市福彩中心公车已办理ETC、加油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制度;市救助站已完善公车管理各项制度,制定了《黄山市救助管理站公务用车油耗核算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用车加油及ETC卡的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根据实际需求,执行少量多次向加油卡及ETC卡划拨资金,切实减少卡内结余。四是二级机构建立登记台账,每月记录里程、油耗。2022年11月3日,市民政局对市救助站、市福彩中心加油卡及ETC卡储值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36)违规发放考务费。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清退考务费,2022年9月底已完成0.36万元考务费的清退工作。二是加强对津补贴管理办法的学习,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37)“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3日,市民政局对市救助站、市徽陵管理处、市福彩中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从2022年第3季度开始,每季度对二级机构进行调研指导,填写《“一岗双责”季度履职情况记录表》,梳理排查二级机构在“三重一大”、党内政治生活、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不足,提出意见建议。二是2022年7-9月,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与区县、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开展座谈交流,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共调研36次;10-12月开展调研32次。
(38)监督管理有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党员干部基本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情况进行掌握和更新,健全完善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廉政档案36份。及时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进行了梳理更新,2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婚宴情况报备。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干部教育培训典型》案例。三是认真执行任职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对新提拔的社会事务科科长进行了任前谈话。四是制定印发《市民政局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规程(试行)》。
(39)干部队伍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明组织纪律,规范管理程序。二是对全体干部职工因私护照持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市民政局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表》等台账,共收集证件13本。三是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认真落实省、市有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规定,要求市福彩中心认真学习《黄山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从严控制编外聘用人员的数量。四是市福彩中心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控制编外人员数量。今后未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一律不得聘用编外人员。
14、(4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党委会,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领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学习市委组织部印发《黄山市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范操作手册》。二是召开党员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纪律意识、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提醒各基层支部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对受到提醒谈话的党员,一律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说明。三是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梳理全年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情况,各支部填写《市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情况汇总表》上报机关党委汇总。四是对市福彩中心党支部拟接收的1名预备党员进行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发展工作按时序推进。五是市福彩中心已重新安排支部党员担任支部、支委会议记录员,确定了主任办公会参会人员及决策人员;对支部党务工作进行了重新梳理,确定了专人负责党务工作。
15、(41)针对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意识不强,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举措。2022年10月21日-28日,局机关、市救助站、市福彩中心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3次。党员干部积极分享心得体会,撰写学习感悟,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刊登。印发《黄山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黄民组〔2022〕23号),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部署安排。二是局机关党委深入分析研判,形成2022年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及时全面了解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及心理健康等思想状况。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党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内心真实想法,用心倾听合理诉求和建议,共开展谈心谈话30次。四是2022年9月,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社会事务科(儿童福利科)科长考察对象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并充分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
三、巩固深化成果,完善机制,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事业发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努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对标对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大职责,持续完善民政领域服务保障体系。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梳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抓好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措施,保持力度不减,深入推进,实现系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形成真管真严、真抓实干的整改工作氛围,持之以恒抓好后续问题整改巩固提高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继续做好建章立制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注重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真正使制度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55256;邮政信箱:屯溪区社屋前路6号,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smzjbgs@126.com。
中共黄山市民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