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24 09:35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作者: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现就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参与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主体范围

具备以下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申请参与本补贴项目:

1.资质要求:依法登记注册,自愿参与、信誉良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证书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均可)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中所列服务项目。正在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不得参与消费补贴项目。

2.主体性质:凡符合条件的机构,无论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所在区域、规模大小,均可平等参与。

二、特别说明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区县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得设置以下限制性门槛:

1. 不得以机构资金能力等为由限制参与;

2. 不得以是否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由限制参与。

三、申请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提交申请。各区县民政局联系方式如下

屯溪区民政局:0559-2596344;

黄山区民政局:0559-8509671;

徽州区民政局:0559-3515892;

歙   县民政局:0559-6512233;

休宁县民政局:0559-7519973;

黟   县民政局:0559-5526186;

祁门县民政局:0559-4519326。

特此公告。

附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doc

黄山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