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112-00009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1-12-03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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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同志解读】《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2-03 08:32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关于《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震新作如下解读: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全面推进我市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五年。我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构建民政“六大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规划》编制过程

编制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包括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论证、批准和公布实施等工作。《规划》编制前,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论证、提出纳入上级规划的项目和政策建议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2020年10月,市民政局启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在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规划》编制工作组根据《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基本思路,搭建纲要框架,起草规划草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区县、有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形成规划初稿。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集中对《规划(草案)》开展论证。充分研究吸收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完善修改。将《规划(草案)》提交市发改委审查,获得审查批准后,市民政局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0日将《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二、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规划》注重加强与《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延续民政“十三五”发展基本框架,进一步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增长,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作用,全市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

三、民政事业“十四五”时期改革任务

《规划》聚焦重点领域,把握关键环节,加快补短板、促攻坚、提质效,明确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可以概括为“六大体系”:

1、完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能少。各级民政部门将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确保共同富裕的大路上一个不掉队。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将更多低收入人群和更多有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纳入政策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着力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保持城乡低保标准占城乡居民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25—45%,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比例60%水平。探索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动态监测农村低收入人口。

2、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品质水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做好老年人工作是我们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民政部门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支撑。推动完善机构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行业的主体。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高农村敬老院兜底保障能力。推动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高端养老项目落地建设,搭建“智慧养老”市级统一的综合信息平台,为老年人生活、出行、就医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到“十四五”末,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每千名老人50张,床位总数达到15000张以上;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70%的以上农村。福彩公益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的比例不少于65%。

3、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着力提升社区治理的精细化现代化水平。各级民政部门将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加大与上海、杭州等长三角区域城市城乡社区交流力度,推动城乡社区治理跨区域合作共建。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智慧社区建设覆盖率达90%以上。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实现村民自治向自然村和村民小组延伸。全面落实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指导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深化农村社区建设,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品牌。

4、完善社会工作政策体系,提升社会治理力度。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各级民政部门将探索有黄山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之路,不断提升社会工作发展的制度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拓宽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引导专业社工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力度,推动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室,聘用专业社工进驻服务。力争到2025年,全市民办社工机构突破30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4000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200人。充分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力争到2025年,在民政部门注册志愿服务组织数超过30家,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总数的比例达18%以上。

5、完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是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内的非营利法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到处都闪耀着他们光辉的身影。各级民政部门将全面管好用好社会组织,在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力量上取得新进步。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坚持做到“两个覆盖”“三个同步”。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落实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建立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清单名录,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与政府建立伙伴关系,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有效地推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的良性互动,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6、完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稳固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管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提升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上打开新局面。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实现全覆盖。持续保持火化区火化率100%,努力将火化区覆盖面向土葬改革区扩展。在市中心城区和全市山地、林地及周边火灾高风险地区组织开展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专项整治,充分引导移风易俗,提升文明城市形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婚姻收养更加规范,服务更加人性化,民政工作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