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021年11月30日,黄山市民政局和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印发了《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黄民办〔2021〕15号,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和依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开局起步期,世界未有之大变局的持续深化期,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加速拓展期,政事业的转型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形成了一系列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思考新观点新论断,并收录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为“十四五”期间深化我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省民政厅对黄山市民政工作的指导力度越来越大,黄山市民政领域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为推进我市“十四五”期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此规划。
二是在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背景之下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中作出新贡献”;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推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
三是围绕“聚焦群众关切、回应社会期盼”提出新举措。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全覆盖、乡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强民政服务设施统筹利用等,突破这些瓶颈和短板问题,对于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编制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包括前期研究、规划编制、论证、批准和公布实施等工作。
第一,前期研究工作。《规划》编制前,认真做好基础调查、信息搜集、重大课题研究、重大项目论证、提出纳入上级规划的项目和政策建议等前期工作,及时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协调。2020年10月,市民政局启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组,正式启动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前期研究基础,明确了责任分工。
第二,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组在前期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根据《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基本思路,搭建纲要框架,根据规划的基本思路和纲要框架,起草规划草案。在编制规划的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区县、有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形成规划初稿。
第三,论证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集中对《规划(草案)》开展论证。规划起草小组将逐条认真梳理,充分研究吸收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草案)》作进一步完善修改。
第四,批准和公布实施工作。规划编制小组将《规划(草案)》提交市发改委审查,获得审查批准后,黄山市民政局和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1月30日将《黄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基本、兜底线中的保障作用、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增长,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作用,全市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
五、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务
《规划》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举措等进行规划撰写。《规划》一方面先后从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专项社会事务改革深入推进等6方面对过去五年所取得成就作了梳理,并结合实际对“十四五”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形势进行环境分析;另一方面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安排,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基础之上,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之上,对未来5年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定调和布局,重点制定“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任务,并研究提出了保障举措。
《规划》中“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第一,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努力打造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二,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儿童优先和儿童利益最大化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福利综合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残疾人关爱,加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引导更多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第三,推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健全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适度普惠,健全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探索社区互助式养老;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有效融合;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底力争培养培训3700人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力争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促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应急能力。第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共建共治共享,提升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实现社区治理自治规范化;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打造“设施职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力争实现全覆盖;完善人才政策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每年培训不少于100名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人员,培训不少于50名社会工作机构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督导人才,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体系,力争到2025年,注册志愿服务组织数超过30家。
第五,改善社会组织管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加快社会组织制度建设,牢牢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黄山市不少于500个社区社会组织,3A级社会组织不少于30个。第六,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不断强化社会服务效能。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违规违建殡葬设施整治力度,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与城镇化、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行政区划和城市空间结构进一步优化,标准化地名建设、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和婚姻登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收养登记更加规范有序。
六、创新举措
此次印发的《规划》可以概括为“三个新”:一是思想新,文件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第二十次全省民政会议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安排,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二是目标新,提出“十四五”黄山市民政事业要坚持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保基本、兜底线中的保障作用、在社会公共服务中的支撑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稳步增长,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发挥坚实兜底保障作用,全市民政事业基本实现现代化。三是举措新。《规划》以专栏形式,首次提出实施社会救助基层基础强化工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多层次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工程、行业协会商会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程、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等六大为民服务工程。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要做好《规划》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市政府在线访谈、民生工程宣传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具体如下:第一,强化政治引领。以党的政治精神为统领,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民政系统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第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财政向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民政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同时,加强对民政事业经费管理的工作,提高民政资金投入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第三,强化民政队伍建设。结合民政事业发展形势,做好民政人才引进以及培育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基层民政公共服务,推动民政社会服务多元化。第四,健全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利用互联网平台实施“数字民政”工程,打造“上下联动、高效均衡”的信息化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法制引领的民政执法机制,为民政事业提供法治保障,建立并执行完善的民政标准体系,提升民政领域依法行政质效。
八、主要名词解释
最低生活保障: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供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临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通过临时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困境儿童:不满18周岁,因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
孤儿:失去父母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弃婴,弃儿,父母双方死亡、失踪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的儿童。
社区居家养老:以社区为平台,整合社区内各种服务资源,为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服务。
机构养老:以养老机构为主导,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和集中居住场所,满足老年人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文化活动等方面需要的养老模式。
智慧养老:面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
医养融合: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护老中心和老年医院相结合,将生活照料和康复关怀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
社区治理:社区范围内的多个政府、非政府组织机构,依据正式的法律、法规以及非正式社区规范、公约、约定等,通过协商谈判、协调互动、协同行动等对涉及社区共同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增进社区成员社会福利,推进社区发展进步的过程。
基层群众自治:人民根据法律规定,在所居住的社会基层区域内,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一种政治制度。
社区服务: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社区社会组织: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镇、街道)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自发组织。
行业协会: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并为其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
节地生态安葬:将逝者的骨灰放置于环保可降解的骨灰筒内,以“树葬”等方式深埋于生态节地墓区,或将骨灰嵌放在墙壁内进行“壁葬”。
九、政策解读咨询渠道是什么?
如有对《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人:余梅,咨询电话:0559-2355258(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