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清单制度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推进“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动态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认真开展权力事项动态调整,调整后权责清单共37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2项。根据市委编办统一要求,扎实开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调整,调整后共有公共服务清单30项,保留中介服务事项9项,其中委托主体为行政机关的6项,均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认真落实《黄山市民政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动态调整和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及时报送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通知》要求,及时报送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三是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按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根据省厅关于优化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部署,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服务指南,积极做好经营性公墓审批承接落实工作,制定完善《市民政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措施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对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实施规划调控,在《黄山市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求,根据实际拟制了《黄山市“十四五”时期经营性公墓建设计划》,进行总量调控。举办2021年“四送一服”殡葬工作政策集中宣讲活动,进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具体措施等政策宣讲。
四是实施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1版)。认真落实各项指标要求,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我市目前已初步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审核范围要求,做到应审必审。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合法性审查。2021年我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要求,对列入清理范围的8个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方式,6项予以保留,2项纳入2022年修订计划。并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黄山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认真落实《黄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实施意见》(黄民办函〔2020〕7号),明确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为合法性审核机构,负责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机关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事前审查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了具体审核的内容及审核标准,细化了审核程序,制作了清晰、详实、严密的审核工作流程图。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2021年,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16件,全部落实档案管理制度。
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每年坚持与安徽地平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法律顾问1名,每个合同期限1年,法律顾问费每年4000元,从法治建设经费列支,受聘方指派郑文兵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2021年,公开执法办案71件,执法办案公开71件。
二是举办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考试。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做好 2021 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精神,4月29日,市民政局举行了2021年全市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管理制度。2021年5月,开展了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54卷。
四是做好2021年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进行了梳理,及时开展本系统的动态调整工作。本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子项共有23 项,全部进行了动态调整。
(五)健全矛盾纠纷行政化解体系
一是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成立市民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更好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依托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力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加大 “12345”热线办理,完善网上受理信访机制,推行信访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跟踪、督办、评价。
二是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经对本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行政裁决事项逐一梳理,经梳理,2021年我局无行政裁决事项。
三是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市民政局牵头负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协同专项组工作。
四是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对14件专项工作交办件进行逐案核对、汇总筛查、及时办理,推动民政领域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实效。截止2021年6月份,已全部化解。
五是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深入落实《黄山市民政系统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方案》,把学习《民法典》与民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多方位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落实。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发布、刊播民法典宣传标语。结合“江淮社工周”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在行动”走进市老年公寓普法宣传活动。更新荷花池广场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拍摄法治微视频《离婚冷静期解读》,宣传《民法典》政策规定。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民生使者·为民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坚持不懈保持“严”的主基调,认真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常态化开展“三查三问”,落实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层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二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提高我局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质量,市民政局荣获2021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
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和制度体系,完善基层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对照《安徽省民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上下沟通衔接,细化完善公开事项清单。明确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目录事项公开样式,督促各区县按公开样式更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信息。积极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强化沟通对接,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印发《黄山市村(居)务公开事项目录》,实现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七)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情况体检,对办事指南准确度、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服务满意度进行全面自查。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推动民政服务热线整体并入黄山市12345热线,梳理共享知识库,开展话务员培训,做好有关工作衔接和业务延续。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信息完整、分类分级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利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进行数据匹配,主动发现疑似困难人员,实现自动预警,通过线上核对和线下调查的方式,实现智慧救助、精准救助。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有的仅靠规范性文件代行法规职能;基层民政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对此,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加以改进,不断把民政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2次专题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年初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黄山市民政局2021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法治建设、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的普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活动,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等部门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二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依法履行民政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开展了学习研讨。主要负责人带头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题讲法治课。
三是将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和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时专门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时,专门就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进行述职。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要求,以创建法治政府为主线,全力推进各项法治民政建设。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黄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学习贯彻《民法典》,严格落实民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增强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提升民政干部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民政建设氛围。
三要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四要依法全面履行民政部门职能,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参加开展“四送一服”专项行动和常态化活动。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强化民政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强化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规范行业行为。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黄山市民政局
2022年2月8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