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204-00020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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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黄山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4-07 15:14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黄山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行动计划》起草背景和依据、起草意义和总体考虑、起草过程、主要内容、政策亮点、下一步工作举措、主要名词解释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行动计划》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21〕16 号),并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政策措施,确保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省政府文件下发后,市政府副市长张正竹作出批示,要求市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决策。出台贯彻落实情况也被列入《黄山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民政改革重点任务之一。

据此,我局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在总结评估《黄山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基础上,起草本《行动计划》。

二、《行动计划》起草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在总结评估《黄山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基础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均等普惠、刚需为先、系统协同的基本原则,着力构建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放管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精准有效的要素保障体系,力争到2023年底,以不能自理刚需老年人为重点、以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为核心,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行动计划》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3日《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皖政办〔2021〕16 号)印发后,我局即着手起草我市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2021年12月中下旬,广泛征求了市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20个市直单位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意见,并结合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2年1月上旬,再次征求了相关市直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意见。2022年2月上旬,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2022年3月17日,召开了专家论证会,最终形成了《黄山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2021-2023年)行动计划》(送审稿)。2022年3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3月31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

四、《行动计划》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总体思路突出树立两个导向。一是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的导向。明确政府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定位,逐步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基本养老服务聚焦刚需的导向。现阶段以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人为核心对象,以专业照护服务为重点扩大供给。具体实施五大行动。

其中,“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行动”,是以优先满足失能失智等刚需老年群体需求为导向,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和优先顺序与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结果相挂钩,突出以身体困难为依据进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重点满足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群体刚性需求。“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主要针对现阶段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以需求为导向,全面扩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期照护服务、农村养老服务、医养康养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供需对接的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主要通过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建立养老服务供应商库、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优质供给主体。充分运用市场逻辑和资本力量,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双招双引工作。“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提出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促进长三角行业管理协同等措施,着力营造放管有序的行业管理环境。“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行动”,明确了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吸纳同级民政部门为成员单位,3年2800人次的培训任务,开展市级养老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建设,打造全市养老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和管理服务平台,整合现行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等具体举措。

五、政策亮点

一是突出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聚焦化两个鲜明导向。

1、明确政府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定位,不仅仅是困难老年群体的兜底保障,而是逐步面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2、立足财力水平、供给能力等实际,现阶段聚焦困难老年人和失能知智等不能自理老年人,以专业照护服务为重点扩大供给。

二是针对难点、堵点加大政策供给。

1、针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农村养老服务,专业照护服务等老年人关切的供需矛盾焦点,明确措施扩大供给。

2、针对优质供给主体培育不足的现实问题,开展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等。

三是细化措施便于操作执行。

1、对各项行动,均明确了实施主体,实施时限,实施步骤等,利于文件执行和落地。

2、行动计划所列任务中,大多对国家和省现行的原则性的一些政策表述,进行了细化和实化。

六、工作举措

下一步主要做好《行动计划》的宣传贯彻及实施工作,通过在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及政策解读、民生工程宣传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在实施过程中,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协商作用,及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巩固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确保全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显著增强。

七、主要名词解释

居家适老化改造: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进行无障碍、安全性、适老性、辅具适配等方面适老化改造。

特殊困难老年人:指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

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站。

双招双引: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是一种对外招商引资的策略。

康复辅具租赁:通过探索创新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模式,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品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不断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和伤病人多层次、多样化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需求,通过租售服务配置康复辅助器具,建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消费群体满意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售体系。

普惠养老:在基本养老服务以外,面向广大老年人的、靠市场供给、由政策引导的一种服务。

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给予养老服务补贴的制度。

高龄津贴:针对80周岁(含)以上的老人发放的津贴制度。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满一年的根据实际入住的人数(不含自理老人)给予运营补贴。

八、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行动计划》不理解之处,还可咨询黄山市民政局福利慈善科(养老服务科),负责人:张艳,咨询电话:0559-2355259(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