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209-00024 信息分类: 办理答复情况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9-0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1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9-06 10:26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姚安娜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适时调整行政区划,为建设“五个之城”下好先手棋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国务院《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第七条规定,下列行政区划的变更由国务院审批:(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隶属关系的变更以及自治州、自治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休宁县撤县设区,属于重大行政区划调整,需由休宁县人民政府提出,并组织开展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程序后,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

根据民政部《市辖区设置标准》,撤县设区需在人口、产业、规划、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方面满足一定条件。目前,休宁县部分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另据了解,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区划工作高度重视,从严控制撤县设区,审批难度加大。从目前看,休宁县撤县设区暂不具备条件。

下一步,市民政局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批示要求,积极会同有关区县和部门开展区划调整可行性研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有关行政区划调整的建议。同时,对有行政区划调整意向的地方,市民政局将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依法依规审核办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行政区划工作!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2355260

黄山市民政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