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208-00012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2-08-22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08-2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室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8-22 10:55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内容和精神,现就《意见》起草背景、起草意义、起草过程、主要内容、与省《意见》的主要变动、创新举措、主要名词解释等方面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商协会”)是优化配置市场资源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桥梁纽带。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克服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指出,要“加快行业协会、商会等改革发展”。省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明确要求“更加注重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经济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021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中作用的意见》(厅〔2021〕36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意见》下发后,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以省文件为蓝本,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牵头起草制定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加快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的意见》。

二、起草目的

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配置市场资源,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打造“五个之城”,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贡献力量。

三、起草意义

推动构建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全市商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我市商协会在服务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服务黄山建设。

四、起草过程

省两办《意见》下发后,我局及时与省民政厅联系,详细了解省两办《意见》的出台背景和制定过程,同时参考借鉴省内其他市做法,起草了《意见》(征求意见稿)。4月25日,征求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22家市直有关部门意见。5月5日,再次扩大范围,征求各区党委、政府、黄山高新区管委会等27家单位和各市级商协会意见。共收集到反馈意见17条,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意见》(送审稿),并报经市司法局和市场监管局进行合法性公平性审查。7月19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后,进一步就相关内容征求市纪委监委、市工商联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市政府领导审阅后,形成了本《意见》(送审稿)。7月28日,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五、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引导全市商协会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专业特长,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打造“五个之城”,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贡献力量。

六、主要内容

一是针对我市商协会与长三角地区的差距,明确围绕推进商协会市场化、社会化、职业化改革,更好地发挥商协会在加强政企沟通联络、推进“双招双引”、搭建行业发展平台、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重点任务涉及6个部分24项内容: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提出要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健全九大新兴产业商协会;鼓励商协会搭建各类产业对接交流平台,广泛开展“双招双引”,并促进跨区域开放合作。在促进政企沟通合作方面,提出要鼓励商协会定期收集会员企业意见建议,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将企业的合理化诉求、建议积极吸纳到政策文件中,创新政策制定实施模式。将商协会作为沟通、联系、服务的对象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资源,增强行业监测分析针对性。在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方面,提出要鼓励按规定向商协会购买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鼓励商协会建立行业性纠纷调解或专业调解组织和制定实施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鼓励倡导各商协会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提高政治参与度。在激发内生动力方面,巩固商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持续做好商协会规范和服务工作;适度实行“一业多会”,广泛吸收各类经济组织入会,鼓励去垄断化、推进单一化;按“会企分开”原则,建立完善专业化、市场化、资本化运作机制。在优化服务管理方面,提出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商协会运行全过程,优化登记服务,简化登记流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收费行为。在完善政策扶持方面,提出要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导扶持商协会发展。加强人才扶持,支持商协会推进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和年轻化;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场地扶持。加快平台建设,搭建政府与工商界经贸交流合作平台。

三是提出要抓好培育发展、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建立“发榜”机制。

七、创新举措

一是提出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建立健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和汽车电子、新材料和绿色软包装产业、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生命健康产业、绿色食品、徽派古建产业商协会。鼓励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人物主导组建新型商协会,支持各类新经济新业态商协会发展。

二是提出鼓励支持商协会增设投资促进会等分支机构,加大社会化招商力度。支持商协会作为投资主体兴办市场主体,鼓励商协会根据我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联合专业招商机构广泛开展“双招双引”。鼓励全国各地黄山籍企业家商会积极参与我市“双招双引”。

三是提出鼓励各地企业家来我市设立异地商会,在我市承办全国性或全省性活动;支持在黄异地商会建设成为全省乃至长三角的龙头商会。注重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组建异地黄山商会。鼓励我市商协会与省内外乃至国内外同行结成友好商协会。

四是将符合规定的重点商协会列为政府收发文单位。提出推动市四大班子领导及相关部门、产业推进专班负责同志定期走访慰问商协会,积极参加商协会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

五是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涉及行业、产业利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时,征询相关商协会的意见。起草市政府工作报告时,征询相关商协会的意见。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需要,邀请商协会参与党委和政府重大调研活动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等研究。经济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召开前,听取商协会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行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政府全体会议或有关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商协会参加。

六是提出推动商协会建立诚信承诺制度,建立行业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托“信用黄山”建立商协会信用查询制度,在评比表彰时将商协会信用情况纳入指标范围。各级纪委监委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商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主动将推进商协会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范畴,引导从业人员不断增强廉洁意识,深入开展廉洁自律工作。

七是提出将党的建设写入商协会章程。灵活运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各种形式,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具备组建条件的,应在商协会成立后及时组建党组织,推动同步组建。商协会组建党组织后,其党组织应纳入各商协会主管部门或属地进行统一管理。

八是明确市工商联要充分发挥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不同于政府机构的灵活优势,牵头做好我市九大新兴产业商协会组建和协调工作,同时着眼我市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商协会,使商协会组织覆盖民营经济发展各个行业和领域。各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商协会培育发展,促进其更好发挥作用,打造具有黄山特色的商协会组织培育发展新模式。

八、保障措施

为更好地保障《意见》的落实,参照省里的作法,由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投资促进局、工商联等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实行清单管理,配套出台7个子文件,进一步优化商协会发展环境。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创新商协会登记管理,放宽商协会登记条件,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或服务类型设立商协会。对目前尚未列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但符合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特殊性、边缘性、交叉性、跨行业等特点的新型行业组织,从成立必要性、发起人代表性、会员广泛性等方面加以审核,经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充分论证后依法依规设立。

二是加快十大新兴产业商协会培育发展,运用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申请材料容缺承诺等方式,配合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和汽车电子、新材料和绿色软包装产业、人工智能、数字创意、生命健康产业、绿色食品、徽派古建产业等十大新兴产业商协会登记,优化服务流程,提升登记效率。

三是引导商协会积极发挥作用,支持商协会参与起草或制订涉及行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发展规划。鼓励商协会联合专业招商机构,围绕全市产业链、供应链特别是十大新兴产业开展定向招商、专业招商。鼓励商协会按照“牵头一批、牵手一批、牵线一批、牵挂一批”方式,积极助力“双招双引”。鼓励商协会通过主办、联办、协办、争办等方式不断拓展会展形式,举办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区域性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发掘、培育、引进创新型人才和团队。

十、主要名词解释

行业协会商会:指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行业协会商会是一种组织属性。

双招双引:指招商引资、招才引智。

“四送一服”,即组织机关干部深入企业,送新发展理念、 送支持政策、送创新项目、送生产要素,服务实体经济。

“放管服”改革,即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

十一、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意见》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曾新文,咨询电话:0559-2355359(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