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210-00009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2-10-28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2-10-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印发《黄山市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10-28 11:51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各区县民政局,黄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黄山市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黄山市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黄山市民政局

2022年10月28日


黄山市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以创新服务为途径,以优化资源为保障,稳妥有序推进婚姻登记“市内通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

二、工作目标

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数据网络资源作用,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不断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人员

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为本市户籍。

(二)业务范围

符合上款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及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无档无证情形的补领婚姻登记证和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三)登记预约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预约。当事人可通过安徽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皖事通”APP或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22年10月-12月15日)

一是加强工作保障。各区县民政局要科学测算跨区域办理登记需求,做好婚姻登记机关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所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经费及档案补录等相关保障工作,配齐婚姻登记信息系统配套的智能设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修改系统权限。市民政局统一报请省民政厅,在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婚姻登记机关权限进行相应更改。三是开展宣传引导。市民政局及时向社会发布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公告,各区县民政局及黄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做好工作宣传,引导市民通过预约申请办理跨区域婚姻登记。

(二)工作实施阶段(2022年12月16日起)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12月16日正式实行全市通办。各地民政部门加强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培训和指导,科学合理设置跨区域预约数量,全力满足市民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要完善登记高峰日的应急预案,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的平稳有序。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月份)

各地要落实工作责任,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情况和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并形成工作报告于2023年1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市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社会事务科人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检查指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登记。要认真组织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业务培训,掌握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确保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依法依规。要及时修订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列明受理条件、证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婚姻登记场所等渠道,广泛宣传婚姻登记市内跨区域通办工作。要总结工作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稳妥应对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