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印发《黄山市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关于印发<黄山市开展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震新作如下解读。
问:请谈谈《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的具体任务,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婚姻登记“市内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问:《通知》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有哪些?
答:通过创新婚姻登记服务管理,更好发挥数据网络资源作用,推进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实现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人性化、便利化。
问:请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主要规定了“适用人员”“业务范围”“登记预约”三部分内容。1.关于婚姻登记“市内通办”的适用人员: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至少一方户籍为本市户籍。2.关于业务范围,符合上款要求的当事人,可以在本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对涉及婚姻登记证信息与档案资料不一致、无档无证情形的补领婚姻登记证和婚姻登记档案查询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3.关于登记预约方面,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预约。可通过安徽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皖事通”APP或电话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
问:保障措施和下步工作有哪些?
答:在落实工作保障上,要科学测算跨区域办理登记需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婚姻登记“市内通办”所需的场地、设施、人员和经费及档案补录等相关保障工作,配齐婚姻登记信息系统配套的智能设备。在严格依法登记上,要认真组织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业务培训,掌握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在加强宣传引导上,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婚姻登记场所等渠道,广泛宣传婚姻登记市内跨区域通办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