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黄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谷明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制定<黄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建议》(第12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尽管我市暂未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努力打造社区养老
一是建设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全市共建设完成7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01个乡镇、4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均为100%。为提高三级中心服务供给水平,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分别与屯溪小哥、江苏禾康、浙江普康等社会组织和养老企业签订运营管理协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品质好、形式多、服务高的养老服务。二是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建设一批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为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建成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228个,累计服务老年人116万人次。三是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为更好满足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在省民政厅指导下,我市建设集机构养老服务、助餐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日间照料服务、智能化服务、居家上门服务等6项基本服务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2023年,黄山区建成1个机构,目前由黄山市黄山区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2024年底前,徽州区、歙县、休宁县将各建成并运营1家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
二、积极推进家庭养老
一是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10部门制定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按照自愿原则,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改造范围根据老年人需要涉及地面改造、卧室改造、如厕和洗浴设备改造、老年用品配置等。2023年,全市共改造171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二是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成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40张,按照每张床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床补助,根据建床老人失能程度,给予每人每月400元和600元的运营补贴,花小钱办大事,有效破解居家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三、探索农村互助养老
大力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农村闲置的中小学校舍、厂房、村集体用房等设施,建设一批以老年人自助服务和老年人之间互助服务为主的农村幸福院,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餐、日间照料、文体娱乐、交流互动、安全健康宣传等服务。充分发挥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同时,引导和支持农村留守妇女、低龄老年人参与农村幸福院服务。2024年,我市将打造35家农村幸福院,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认真谋划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起草工作,并继续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指导徽州区、歙县、休宁县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建设,确保年底前投入运营,满足老年人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加快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2024年将完成898户改造任务。三是指导各区县按照建设标准推进35家农村幸福院建设,确保年底前对老年人开放。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重视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9-2355259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