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孙冰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第184号),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围绕您提出的三条建议,着重介绍近年来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建设能力
自《未保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未保工作,及时成立了市未保委,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主任,两位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的通知》,推动未保站和社工站同步建设。推动设立少年法庭,组建审判团队,实现少年审判工作专人专项全覆盖。全市共设立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1个,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6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5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3个,力争2024年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考虑到目前全市儿童主任均为兼职,没有经费保障,因此正在逐步探索建立儿童主任津补贴制度,拟选取徽州区作为试点区县逐步推广。
二、强化部门联动,关爱心理健康
今年以来,全市重点关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6部门《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16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大专项行动。市教育局与黄山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联合设立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每年秋季学期对全市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测,形成“一生一档”心理健康档案。市民政局及时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组织开展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系列活动。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目前,我市共入库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8个,投入资金44.2万元,形成了“一(县)区,一品牌”的良好态势。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目前已实现全覆盖,2023年我市有9人荣获优秀牵手人。
三、优化资源配置,加大保障力度
我市及时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每年投入20余万元用于支持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其中7万元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开展专业服务,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个案帮扶等服务,20万元用于在全市范围开展困境儿童走访慰问活动,解决家庭困难、就学困难等问题。每年中央及省级福彩公益金均列有未成年人保护及困境儿童专项经费,统筹用于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业务培训、救助保护、关爱服务以及监护缺失困境未成年人的监护支持、监护监督、监护落实等工作。积极参加全省“最美儿童主任”评选,夯实队伍建设水平,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市2人获评全省最美儿童主任,2人获全省最美儿童主任入围人选。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根据今年4月最新修订的《未保法》,市未保办将改设到市妇儿工委,我局将发挥民政职能,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普及力度。以“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为宗旨,以满足儿童多元化发展需求为导向,动员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完善更加人性化、更契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救助帮扶政策,通过公益性岗位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队伍,提供专业关爱保护服务。各区县每年至少开展一个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通过微课堂、趣味活动等形式为儿童提供心理健康辅导、康复训练等,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二是强化未成年人法治保障水平。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村)对未成年人家庭离得近、情况明、底子清、人员熟的优势,及时掌握辖区未成年人家庭及监护等情况,落实基础性工作职能。加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普及力度,夯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社会矫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特殊保护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积极争取编制,进一步壮大儿童福利工作力量,落实专职人员负责从事儿童福利工作。向财政部门争取经费保障,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对全市106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740名村(居)儿童主任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为未成年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服务,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联系电话:0559-2355259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