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412-00014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12-30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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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我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作者: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30 18:19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今年7月,市民政局联合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意见》,在全市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市154家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已全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在工作推进工程中,各地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改革创新、依法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由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担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老年人的饮食安全。依法规范投保。各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通过集中采购、分散购买等形式,依法依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规范经费支出。明确公办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费用支付渠道,不得向供餐服务的老年人收取费用。加强监督管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通过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数字赋能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联合食安办、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引导,协调保险经办机构细化保险条款,分类确定投保资金标准,以满足各类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需求,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快速理赔、紧急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