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谷阳书画院: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你单位申请变更办公住所,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单位办公住所由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6号新柏家园6幢6号变更为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七川村黄山颐高广场DS20幢S1002号。
特此通知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