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814/202505-00011 信息分类: 运行情况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公民,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构: 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5-20
生效日期: 2025-05-20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民许准字〔2025〕第29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关于同意变更黄山市谷阳书画院办公住所的批复

作者:黄山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5-20 14:47 信息来源:黄山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黄山市谷阳书画院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你单位申请变更办公住所,经审查,准予变更登记。单位办公住所由黄山市屯溪区跃进路6号新柏家园66变更为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七川村黄山颐高广场DS20S100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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