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救助管理站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他们提供食宿、急病救治和协助返乡等临时救助。
二、负责做好生活无着浪流乞讨人员的求助接待、登记、甄别、管理、寻亲和离站等工作。执行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和护送任务。
三、负责向求助人员告知救助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做好救助管理的政策宣传工作。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救助、教育和心理辅导等。
四、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救助管理的计划及措施,指导区县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财务科、救助管理科、后勤保障科、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
负责人:杨 用
联系方式:0559-2595201
办公地址:屯溪区鬲山大道1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